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委教育工委等五部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》精神,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丰富心理健康教育形式、创新教育载体,着力培育学生热爱生活、珍视生命、自尊自信、理性平和、乐观向上的良好心理品质,不断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与实效,结合学校实际,决定举办第五届“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”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、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以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、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科学化、精准化为方向,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工作积极性、主动性、创造性。立足学科专业特色,强化心理预防与科普宣传,聚焦学生成长需求,健全全员、全程、全方位育人体系,促进学生身心健康、全面发展。
鼓励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色、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情况和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,积极申报活动项目。经学校审批通过的活动项目,统一纳入全校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统筹实施。
从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(逾期不再受理)
1.高度重视,精心筹备。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,充分发挥学科专业、人才培养及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等优势,积极营造浓厚的心理育人氛围。鼓励创新活动形式、丰富活动内容,聚焦心理健康知识普及,切实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,活动形式可参考附件一。
2.规范文本,按时上报。各学院须结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(活动要求详见附件二),经学院相关领导审核签署意见后,于4月30日前将纸质版活动方案提交至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李维丽处(147教学楼二楼心理中心),同时将活动方案电子文档发送至心理中心电子邮箱xyhkxlzx@163.com。
3.统筹谋划,力求实效。各学院应科学谋划活动内容,结合学生的实际需求和特点,合理安排活动时间。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将在5月6日-5月25日之间集中开展,5月26日—5月29日提交活动项目结项材料,并将按照活动效果情况评选“优秀组织单位”。
附件一:
附件二: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6年4月17日
来源: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编辑:李维丽 初审:丁可 复审:韩芳 终审:田飞